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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
●業務簡介
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是指我行接受住房公積金中心委托,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,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個人發放的,定向用于購買、建造、翻新、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。
●主要申請條件
(1)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鎮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件;
(2)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,個人信用良好,有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;
(3)按時、連續、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(含一年)以上;
(4)具備《保定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》規定的其他申貸條件。
●貸款期限:最長為30年。
●貸款額度:按當地有權部門的規定和有關文件規定予以確定。
●貸款利率:貸款期限1年以內(含1年)的,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,利隨本清;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按月歸還貸款本息。個人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期限1年以內(含1年)的,實行合同利率,遇法定利率調整,不分段計息;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遇法定利率調整,于次年1月1日開始,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。
●還款方式:等額本息還款和等額本金還款兩種方式。